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 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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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会员入会须知:
  本协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单位会员均以单位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人员作为该单位会员的代表人。如有变更,应由单位新的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接替,并及时告知协会秘书处。
  一、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在理事会授权下,由秘书处对申请者的入会条件进行审查,并做出是 否同意接纳为会员的批复;
  (三)被同意接纳的会员接到批复后向秘书处缴纳会费;
  (四)由秘书处发放会员证书,出具会费收据。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三)对会长单位成员有权咨询、批评、建议和提出罢免动议;
  (四)要求协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五)向协会反映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
  (六)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协会委托的工作,为协会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
  (三)信守职业道德,热心为消费者服务;
  (四)遵守社会秩序,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五)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声誉,交纳会费,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1)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牌匾;
  (2)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3)会员如果2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