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规范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交流电网项目管理的通知》,并专门召开华东三省一市发改委(能源局)参加的座谈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强500千伏电网项目规范管理作出部署。
规范500千伏电网项目管理是国家能源局贯彻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决策的重大举措。今年5月,国家能源局已按照中央简政放权要求,向各省下放500千伏电网项目核准权。此次提出规范项目管理各项要求,其主要目的是在简政放权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以充分发挥规划、计划的引领作用,健全宏观调控,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文件指出,500千伏交流电网是国家和区域电网主网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能源局将及时组织编制全国500千伏电网规划,加强规划管理,各省500千伏电网项目必须纳入国家规划。
文件明确,为优化工程方案,控制建设成本,降低输配电价,500千伏电网项目的可研报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独立的咨询单位编制,由国家发改委认可的独立评估机构审查;各省可委托第三方独立咨询机构对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进行评估。为保障群众利益,文件也要求对500千伏电网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文件强调,电网项目业主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各省主管部门要做好建设过程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做好工程验收和后评估;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进行有效监督。
我省将全面贯彻国家能源局规范项目管理各项要求,并参照做好省内220、110千伏电网项目规范管理工作。
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