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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关于继续扶持光伏发电政策意见》
时间:2012/08/03 来源: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103次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继续扶持光伏发电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将开始实施新一轮为期三年的光伏发电项目扶持政策,对非国家财政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扶持。江苏省此次新政被认为会成为其它地区出台地方扶持光伏产业的标杆文件。

2009年,江苏省曾发布第一轮推进光伏发电的扶持政策,此次的新一轮为期三年的扶持政策是在此基础之上制定的。

《意见》中提到,原电价补贴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同时,对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确定上网电价分别为20121.3/kWh20131.25/kWh20141.2/kWh20151.15/kWh,由江苏省电力公司按照该价格全额收购光伏发电的上网电量。此外,还通过清理涉及光伏发电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的支持等一系列手段,为光伏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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