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 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市场动态
国家能源局: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变更结算从上网模式变更后开始
时间:2021/08/11 来源: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25次

从国家能源局官网了解到: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日前在答复“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变更为全额上网是否可享受补贴?”中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将上网模式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变更为“全额上网”后,可以按照项目并网当年的相关价格政策进行结算,从上网模式变更后开始执行。

此前,有网友咨询,“我们在2017年-2018年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是自发自用余额上网模式,但因业主结算问题,目前想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现在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是否可以享受补贴呢?”。

另外,有网友提问:光伏扶贫户因乡村建设被迫拆除,换址后集中安置且重新并网,请问补贴电价如何执行?

新能源司答复称: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现由农业农村部负责,项目迁址重建后是否还享受光伏扶贫相关政策由相关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建议您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了解有关情况。


新闻推荐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