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伏企业一直有个最不愿意面对的话题:任何一个有“大国梦”的国家,都不会甘心未来最主要的能源命脉掌握在他人手中。光伏这样一个未来地位等同“石油+煤炭+天然气”的产业,国家之间的协作与博弈未来将是“新常态”,会远比现在更激烈,希望主管部门能够更加重视,及早预案,从更高更长远角度制定光伏产业的海外贸易策略。
2月1日,印度提提出了一份26.02亿美元的光伏制造激励计划,并4月起对非本国制造的光伏组件征收40%的基本关税,对电池征收25%的基本关税。
消息发出后,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个影响并不大。印度2021年新增装机11.89GW,约占7.5%,不过由于印度买家的低价策略,该市场对光伏制造企业利润的贡献度微乎其微。
同样在2月初,美国宣布延长即将到期的光伏进口关税政策四年,起征点从2.5GW提升至5GW。
但笔者认为,这次印度在碳中和后加速强硬限制中国光伏出口,标志着全球对新能源的竞争到达了新的阶段,应选择适当的时机,及早出台碳中和大势下,大国之间的新能源竞合博弈策略。如果真的等到光伏、风电已实现能源替代之时再去思考这个问题,可能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
光伏将是国家之间重大利益之争
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光伏产业主要面对的竞争者有:印度、美国,而从再长一点的周期看,名单可能还要加上越南和土耳其。
一个国家要让本国光伏产业具备竞争力,要具备如下要素:
具备成为大国的潜力,在制造能力、产业链以及应用上形成足够规模。这一点就排除了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
能够在制造成本方面具备竞争力。光伏组件是极少的全球价格基本统一的产品,欧美等国虽然应用端市场能够接受较高的产品价格,但在本国要面临中国光伏质高价优的挑战,更不要谈将产品出口到其它地区和国家,也因此无法具备规模效应。
本国有良好的商业与政治环境,各界对于新能源发展达成共识。
光伏是一个极为依赖制造业整体水平的行业,相比制造业空心化的西方发达国家和基础薄弱的非洲、拉美等国,未来与中国竞争最大的反而是印度和土耳其等体量足够大且同属发展中的国家。这也是这两个国家为何如此积极推动本国光伏市场壁垒的原因。
虽然从短期看,中美经贸纠纷非常吸引眼球,但从经济结构上看,印度、土耳其与中国的竞争更加同质化,未来经济矛盾更难调和。
土耳其为了摆脱中国的光伏产品,自己从中国采购设备,建全套生产线,笔者认为这是正当途径。但自2017年起,土耳其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关税,16家应诉企业20美元/平米,其它企业25美元/平米;2020年,由于组件功率上涨,土耳其又修改政策,以公斤计算关税。
除关税之外,印度对中国“讹诈”式的贸易壁垒则更加过分:中国光伏逆变器企业曾被要求通过一项印度本土认证,费用高达数百万,而同样的认证费用即使国际知名认证机构也仅是其十分之一。但在有企业选择接受后,其余企业也被迫接受了这张过于昂贵的“入场券”。
笔者认为,此次事件背后推手,是Adani、Waaree、Tata等印度本土企业或在当地设厂的企业。在过去的数年中,印度太阳能制造商协会(ISMA)曾多次向印度政府提出要对印度的光伏制造业进行贸易保护,并提出夸张的70%-95%的保障关税。虽然后面被印度政府否决,但这些呼吁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这是印度惯用的施压策略。有海外销售经验的业内人士都清楚,印度客户在购买组件时,几乎都会狮子大开口,上来就称动辄1、2GW,几十亿的订单,在收到报价后逐步将订单量降为几百MW,几十MW,最后要几片样品。将宣称目标定的非常高,实际目标非常低,只要要到一点,就是赚的。
对于印度来说,只要你愿意还价,他就赢了。
一直以来,中国对于同属发展中国家的印度这种“讨饭式”竞争策略非常宽容。但无论是笔者亲历,还是各界人士口述,大体来说,印度人群中普遍存在“畏威而不怀德”的特征,没有投桃报李的分寸感,反而会得陇望蜀,继续索取,并认为是自身努力获得的成绩,而在受到反击后又会发自内心认为自己很委屈。
尊重双方核心利益前提下寻求合作
正如国家领导人在谈及中外关系时常强调的“尊重双方核心利益”,如何在尊重他国利益和发展权利的情况下,维护中国光伏行业的切身利益,是下阶段主管部门与产业界应当思考的话题。
对大国而言,发展权一定排在第一位,如韩国的水果、牛肉价格高昂,但为了保护本国生产者利益而限制进口,所以给这些企业留出生存与发展空间。
但对于消费者而言,用最低的价格用到最好的产品,也是核心诉求。所以在政策制定时,政府会考虑平衡本国消费者与制造商的利益,同时还有通过提高关税所增加的税收。
如果消费者的损失小于制造商和政府所得,政策大概率会长期执行下去,反之则可能多次调整。印度曾多次想推动所谓的“双反”关税,但此前一直执行不下去,就是因为本国制造能力太弱,
福耀玻璃是第一个赢得反倾销案的中国企业,正面对抗不合理反倾销,同时,让消费者以及美国同行认识到对抗只会带来两败俱伤。
制定博弈的依据,就是对方的国情与产业话语权在谁的手中。
笔者曾经写过两篇印度相关的文章:《对中国光伏是刚需的印度市场》一文中写到,印度由于缺电、火电亏损和环保等多种因素,对于光伏发电是刚需,因此按常理话语权并不强,但由于印度善于分化、极限施压等策略,导致目前合作中,中国光伏企业在印度几乎赚不到什么钱。
在另一篇《谏言:中国应调节光伏出口退税企业应以利润为尊严》中,笔者认为,光伏行业应该追求价值的最大化,而非单纯的营业额和体量,通过政府或者行业组织达成一致行动,让双反不只是由中国企业买单,印度政府获益,而是如之前美国对中国消费品的关税,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之所以美国、印度不直接封死进口中国光伏产品的渠道,不是他们多尊重WTO规则,也不是为了最基本的脸面,而是尽可能多的争取利益,同时不让消费市场彻底停摆。所以基于这些逻辑,中国光伏也应该秉持底限思维,在双方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争取最大利益。
具体建议仅供参考:
中国承诺将印度光伏组件售价提高30%,2018年“531”之前,2块3一瓦的组件在印度也卖的很好,中国销往印度的产品主动提价,减轻印度本国制造企业的压力,同时也不让印度有滥用保护政策的借口,将利润留在国内。
降低或取消中国出口印度的出口退税,提升中国光伏销往印度的成本,“减轻”印度本国制造业压力,冷处理几年,将这些费用帮助与中国交好的非洲、拉美等国,助其顺利发展。
全行业认清光伏在应用端没有无限降本的必要性,合理的售价更加有利于产业发展与碳中和目标实施。现阶段,光伏发电最理想的价格并不是越低越好,而是比火电略低或者光储结合后与火电基本持平。过快的降本,不给传统行业转型空间和时间,势必也会迎来巨大反弹,与其如此,应想办法在平衡中寻求利益最大化,打造多赢局面。
这里面有些政策看似过激,但印度与中国是直接而全面的竞争对手,我们不可能成为朋友。一旦印度逼迫足够多的中国光伏企业在那里投资,也意味着大门彻底对中国关闭。
光伏这样一个关系碳中和大计、能源安全、绿色发展,在新一轮工业革命中助力中国实现伟大复兴的产业,各主管部门及行业组织应该重视如何引导行业走向整体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帮助光伏产业对抗遭受的不平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