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以来,我国大基地项目进入快速发展期。按照规划,我国将在“十四五”期间建成集风光水火储于一体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随着三批沙漠、戈壁、荒漠新能源大基地建设的有序推进,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到14.5亿千瓦,历史性地超越火电。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6367万千瓦,同比增长34%,占新增装机的92%。
眼下,考虑电源经济性、直流输电效益和安全稳定性等因素,大基地主要是通过风光与火电、水电等打捆方式向外送电。在商业模式方面,新能源占比低的地区以“保量保价”的全额保障消纳为主;新能源占比较高的地区,以“保障性消纳+市场化交易”结合方式消纳新能源,未来新能源将逐步通过参与市场交易获取收益。考虑当前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下一步,为确保大基地健康有序发展,亟待完善相关政策体系。
基于大基地功能定位,建立相适应的市场化交易机制。随着能源结构转型持续推进,相对于传统电源,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将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大基地在优化电源结构、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保障国家电力安全和促进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具备多元化价值。结合新能源的随机性、间歇性、波动性等特征,不断优化市场组织方式,建立更加灵活、多样的中长期合约体系,修订现货交易市场规则,优化省间电力交易机制,推动大基地新能源外送。探索将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通过内部聚合平衡的方式联合参与市场,提高预测精度和稳定性。科学设置偏差考核规则,做好现货市场规则和“两个细则”考核之间的有效衔接,避免对新能源发电的重复考核。
提高绿电消费需求,实现新能源环境价值。新能源电源的价值体现在电能量价值和环境价值两个部分,为更好发挥新能源的环境价值,丰富绿证应用场景,扩大绿证绿电交易规模,不断促进电力市场绿证市场、碳市场的有效衔接。逐步扩大用户侧绿色电能消费比例要求的范围。
完善新能源配储机制,建立储能成本疏导和价格机制。根据各地电源结构特点和电网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新能源配储规模,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导企业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配置储能。推动建立新能源配套储能,通过多种方式灵活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减少弃风弃光率,拓展收益渠道,充分调动新能源配储积极性。鼓励各地根据电力调节需求和电价承受能力等,研究制定适应新型储能发展的价格机制,提升储能使用率和经济效益。
加强大基地科技创新研究,建立完善技术标准。组织大基地企业、电网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有关部门,围绕大基地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联合开展系统性、综合性的研究,不断制定完善有关技术标准,推动大基地技术发展和应用。同时,进一步深化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规划的系统研究,不断探索大基地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可发挥的多元化价值。(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翟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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