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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获得三个国家首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
时间:2013/08/22 来源: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186次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296号),公布18个首批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其中浙江省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49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杭州桐庐经济开发区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宁波市杭州湾新区3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列入首批名单,总规模129MWp,项目数量居全国第一。

      下一步,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将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发改(能源)部门共同集中力量,加快推进示范区项目建设:一是督促和指导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建设条件,制定实施计划,做好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屋顶使用协议、用户用电协议、电网接入及购售电协议的签订工作。二是督促电网企业配合做好示范区内各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工作,落实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工程,保障用户供电安全。三是建立示范区统筹协调机制,指导和督促示范区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总结示范区建设经验。确保我浙江三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按期推进,建设进度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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