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来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规避调查的最终裁决。
美商务部称,某些中国光伏生产商通过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或越南运输其太阳能产品进行小规模加工,以避免支付反倾销和反补贴税(AD/CVD)。最终裁决肯定了此前初步调查的大部分结果,并强调了严格执行贸易法的重要性。
在对东南亚四国的八家光伏公司进行调查后,美商务部指出,有五家试图绕过美国关税,在运往美国之前,在其中一个东南亚国家进行小规模加工。此外,某些未经审查的公司正在规避。
四国八家公司名录:
柬埔寨:比亚迪香港和New East Solar(总部在金边,中文译名新东方太阳能);
马来西亚:韩华(hanwha,韩国企业)和晶科能源(Jinko Solar);
泰国:阿特斯太阳能(Canadian Solar)和天合光能(Trina Solar);
越南:博威集团旗下的越南博威尔特(Boviet Solar)和隆基绿能旗下公司Vina Solar Technology。
美国商务部网站发布的终裁结果显示,比亚迪香港、New East Solar(新东方太阳能)、隆基绿能控股公司Vina Solar、阿特斯、天合光能等企业,涉及“反规避行为”;韩国企业韩华及中国企业晶科能源、越南博威尔特(Boviet Solar),没有被裁定存在反规避行为。
美国商务部声称,这些行为损害了美国工业行业。根据美国法律,当有证据表明受现有AD/CVD约束的商品是由从受订单约束的国家进口的零部件在第三国完成或组装时,商务部可以进行规避调查。
目前,这些决定不会立刻产生影响,根据美国2022年6月6日发布的总统公告,在2024年6月之前,从这四个国家进口的任何太阳能模块和电池不会征收关税,只要进口产品在总统公告终止后六个月内在美国市场消费的,在2024年6月之前,从这四个国家进口的太阳能组件和电池都不会被征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