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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省内发行太阳能热水器消费券的倡议
时间:2009/07/16 来源: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262次

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响应省政府提出的“百万太阳能热水器计划”,促进太阳能热水器行业产业升级,拉动内需,引领消费,实现消费市场和行业发展双赢,我会联合浙江日报成立“浙江省太阳能热水器销售风云榜读者调查组委会”,将于近期开展“寻找消费者最信赖的太阳能热水器品牌暨2008/2009浙江地区太阳能热水器销售风云榜”读者调查活动。这将是浙江地区热水器行业最客观、最权威的一次调查活动,势必引起业界的广泛关注,为数百万消费者提供科学的消费依据。

组委会郑重倡议在全省范围内发行“浙江省太阳能热水器消费券”。消费券发行将大力拉动消费,服务百姓,开拓市场,更是企业发展可遇不可求的利好消息。相关太阳热水器企业应抓住契机,在自愿参加且不提价的原则下,参与“浙江省太阳能热水器消费券”发行活动,用实际行动配合省政府“百万太阳能热水器计划”。

申请参加消费券发行活动的企业,请于7月底前将《承诺书》填好,加盖企业公章后传真我会0571-87204882

附:《参与消费券发行活动承诺书及消费券发行活动细则》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参与浙江省太阳能热水器消费券发行活动承诺书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注册资金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参加品牌

 

本企业承诺参与浙江省太阳能热水器消费券发行活动,在消费券有效期内,消费者可凭消费券在浙江省内各销售门店购买太阳能热水器时抵扣价款。

 

承诺企业(盖章)

2009     

 

消费券发行活动细则:

1、企业自愿参加“浙江省太阳能热水器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发行活动。

2、消费券由组委会统一印制,每张券面值100元,共发行6000张。

3、凡持消费券的消费者在购买太阳能热水器,凭此券付款时抵价款100元,消费券不能直接兑换现金。

4、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6个月,每购一台太阳能热水器限用一张消费券。

5、企业自愿参加消费券发行活动,并自主安排旗下热水器品牌参与活动。

6、申请参加消费券发行活动的企业须向组委会呈报《企业参与浙江省太阳能消费券发行活动承诺书》。

7、参加活动的企业须按承诺书上承诺的热水器品牌,在销售门店向持券消费者兑现承诺。

8、本活动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联系人:沈福鑫,电话0571-87204881  13867382210,传真:0571-87204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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