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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被评为“4A级社会组织”
时间:2011/06/01 来源: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226次

近日,民政厅2011年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传来好消息,我会被评为“4A级社会组织”。

本次评选工作是在协会自愿、客观、公正的自我评估基础上,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专业评估机构实地考察、浙江省社会组织促进会培训和评估委员会复核、评估委员会审核、媒体公示等程序,最后评定结果。在评选过程中,评审工作小组和评估委员会一致认为,我会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完善,组织机构规范,社会公信力高,当选为“4A级社会组织”。

我会2008年创建以来,一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遵循《社团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积极发挥行业组织提供服务、规范行业行为的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桥梁工作,受到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这次当选为“4A级社会组织”是一种肯定,更是一种激励,协会将再接再厉,努力创新,不断进取,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形象,不断提高为会员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浙江太阳能行业协会供稿

201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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