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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
T/XXX XXXX—XXXX
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 光伏组件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Photovoltaic module
(征求意见稿)
(本草案完成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原则 .................................................................................................. 3
5 目标和范围 ........................................................................................ 3
6 数据收集与质量控制 .......................................................................... 6
7 碳足迹核算与评估 .............................................................................. 8
8 产品碳足迹报告 ............................................................................... 10
9 产品碳足迹核查 ............................................................................... 10
10 产品碳足迹披露 .............................................................................. 11
附录 A (资料性) 光伏组件产品生命周期阶段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活动....13
附录 B (规范性) 数据质量评价 ...........................................................14
附录 C (资料性) 产品碳足迹贡献分析 .................................................16
附录 D (资料性) 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模板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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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认英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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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 光伏组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原则、目标和范围、数据收集与质量控制、碳足迹核算与评估、产品碳足迹报告、核查与披露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光伏组件产品(包括晶硅组件、薄膜组件)的碳足迹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97—1989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
GB/T 24021 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和声明 自我环境声明(II型环境标志)
GB/T 24025—2009 环境标志和声明 III型环境声明 原则和程序
GB/T 27029 合格评定 审定与核查机构通用原则和要求
GB/T 24040—2008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
GB/T 24044—2008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要求与指南
GB/T 24067—2024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GB/T 32150—201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SJ/T 11926—2024 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光伏组件
ISO 14026 环境标志和声明 足迹信息交流的原则、要求和指南(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Principles,requirements and
guidelines for communication of footprint information)
ISO/TS 14027:2017 环 境 标 志 和 声 明 产 品 种 类 规 则 的 制 定 (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 Development of product category rules)
ISO 14064-3:2019 温室气体 第3部分:温室气体声明的审定与核查指南规范(Greenhouse gasess—Part 3: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for the ver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of greenhouse gas statements)
ISO 14065 环境信息审定与核查机构通用原则和要求(General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 for bodies validating and verifying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97、GB/T 24040、GB/T 24044、GB/T 24067、GB/T 3215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光伏组件 photovoltaic module
系指具有封装及内部联结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最小不可分割的太阳电池组合装置。
注:装置通常包括光伏电池、互联条、汇流条、钢化玻璃、EVA、背板、铝合金、硅胶、接线盒九大核心组成部分。
[来源:GB/T 2297—1989,4.1,有修改,增加注]
3.2
产品碳足迹 carbon footprint of a product;CFP
产品系统中的 GHG 排放量和 GHG 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基于气候变化这一单一环境影响类型进行生命周期评价。
[来源:GB/T 24067—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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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产品部分碳足迹 partial carbon footprint of a product;partial CFP
在产品系统生命周期内的一个或多个选定阶段或过程中的GHG排放量和GHG清除量之和,并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来源:GB/T 24067—2024,3.1.2]
3.4
系统边界 system boundary
通过一组准则确定哪些单元过程属于产品系统的一部分。
[来源:GB/T 24044—2008,3.32]
3.5
单元过程 unit process
进行生命周期清单分析时为量化输入和输出数据而确定的最基本部分。
[来源:GB/T 24044—2008,3.34]
3.6
功能单位 functional unit
用来作为基准单位的量化的产品系统性能。
[来源:GB/T 24044—2008,3.20]
3.7
声明单位 declare unit
用来量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基准单位。
示例:质量(1kg 精钢)、体积(1L 原油)。
[来源:GB/T 24067—2024,3.3.8]
3.8
活动数据 activity data
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
注:如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原材料的使用量、购入的电量、购入的热量等。
[来源:GB/T 32150—2015,3.12]
3.9
初级数据 primary data
通过直接测量或基于直接测量的计算得到的过程或活动的量化值。
注1:初级数据并非必须来自所研究的产品系统,因为初级数据可能涉及其他与所研究的产品系统具有可比性的产品系统。
注2:初级数据可以包括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和/或温室气体活动数据。
[来源:GB/T 24067—2024,3.6.1]
3.10
次级数据 secondary data
不符合初级数据要求的数据。
注1:次级数据是经权威机构验证且具有可信度的数据,可来源于数据库、公开文献、国家排放因子、计算估算数据或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数据,推荐使用本土化数据库。
注2:次级数据可以包括从代替过程或估计获得的数据。
[来源:GB/T 24067—2024,3.6.2]
3.11
排放因子 emission factor
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的系数。
[来源:GB/T 32150—2015,3.13]
3.12
分配 allocation
将过程或产品系统中的输入和输出流划分到所研究的产品系统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其他产品系统中。
[来源:GB/T 24040—2008,3.17]
3.13
实景单元过程 foreground unit proces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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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碳足迹核算过程中可以获取初级数据的单元过程。
注:相关数据信息可通过实验、调查等方式直接获得。
3.14
背景单元过程 background unit processes
产品生命周期中无法直接获取初级数据,只能获取次级数据的过程。
注:相关数据信息需要从数据库、相关资料中获得。
4 原则
4.1 相关性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应选择适宜的系统边界、核算方法和数据,确保真实反映产品系统边界内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情况。
4.2 完整性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包括对产品碳足迹有实质性贡献的所有温室气体的排放与清除,应全面反映利益相关方关注的产品碳足迹的相关信息。
4.3 一致性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采用同样的假设、方法和数据,以便针对评价目标与范围得出的结论具有可比性。
4.4 准确性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结果应具有准确性、可核查性、相关性且无误导性,量化过程无重复计算,减少偏差和不确定性。
4.5 透明性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以公开、全面、易懂的方式处理和记录所有相关假设、方法、数据来源、计算等问题,以使产品碳足迹报告客观阐明相关内容。
5 目标和范围
5.1 评价目标
在确定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目标时,应明确陈述以下各项内容:
——应用意图;
——开展评价的原因;
——目标受众;
——披露方式。
5.2 目标产品
5.2.1 开展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前应明确目标产品,目标产品包括晶硅组件、薄膜组件等。
5.2.2 光伏组件产品的基本信息描述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分类、用途);
——产品的简单示意图;
——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
——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产品满足的相关质量标准;
——生产者信息;
——生产时间。
5.2.3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应符合 GB/T 24040、GB/T 24044、GB/T 24067 的要求,对声明单位做出明确的定义并使其可测算。声明单位宜包括产品详细指标(如型号、尺寸、重量)和完整的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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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峰值功率为 1 千瓦特(kWp)的光伏组件。
5.3 系统边界
5.3.1 系统边界界定
光伏组件产品的系统边界至少应包括原辅材料获取加工、光伏组件生产、产品分销与安装及生命末期阶段,宜包括使用阶段,具体系统边界示例见图 1。
图 1 光伏组件碳足迹评价的系统边界示例
5.3.2 生命周期阶段
5.3.2.1 概述
在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中,需要明确该产品的各个生命周期阶段。各阶段可能发生的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活动参见附录A。
5.3.2.2 原辅材料获取加工阶段
原辅材料获取加工阶段从自然界和/或再生材料提取开始,至原辅材料产品预先加工成为初级产品或部件时止。光伏组件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硅砂、碲化镉、溴化铅、金属、橡胶制品等原物料或初级产品,部件包括电池片、薄膜、EVA胶膜、铝边框等,包括:
——原辅材料的获取加工(包括自然的、再生的);
——初级产品或部件的生产与运输过程;
——包装材料的生产与运输过程;
——能源的开采生产与输送过程;
——水的供应过程;
——以上过程所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过程。
5.3.2.3 生产阶段
生产阶段应从原辅材料、初级产品或部件进入工厂开始,到组装成品离开工厂终止。包括:
——化学处理和物理加工;
——装配、组装、检验、包装;
——生产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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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的开采生产与输送过程;
——水的供应过程;
——以上过程所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过程。
以下过程不纳入生产阶段的评价范围:
——厂房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建设过程;
——生产企业的设备实施生产过程;
——生产企业工作人员的通勤及公务出行;
——产品设计研发活动。
5.3.2.4 分销与安装阶段
分销与安装阶段从组件产品离开工厂大门开始,至产品安装完成时止。包括:
——从成品离开生产工厂大门到仓库、销售公司和安装目的地的运输以及仓库、销售公司的存储;
——安装期间包装材料的处理;
——安装期间的能源、水消耗和废弃物处理。
5.3.2.5 使用阶段
使用阶段从光伏组件使用开始,至产品失去使用功能进入生命末期阶段时止,包括:
——组件清洗维护过程;
——缺陷组件维修过程;
——组件更换过程;
——以上过程所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过程。
以下过程不纳入使用阶段的评价范围:
——维护维修期间工作人员的交通出行。
5.3.2.6 生命末期阶段
生命末期阶段从产品失去使用功能开始,至产品作为废弃物回归自然或进入另一个产品的生命周期(即产品的循环再利用)结束,包括:
——从主系统拆除光伏组件过程;
——与拆卸活动相关的现场运输过程;
——能源的开采生产与输送过程;
——以上过程所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过程。
以下过程不宜纳入生命末期阶段的评价范围:
——材料或能源的再生过程;
5.3.3 单元过程划分
5.3.3.1 单元过程的划分应保持核算边界内生产过程的完整性、数据的可获得性及可追溯性。单元过
程不等同于生产工序,可将多个生产工序划分为一个单元过程。
5.3.3.2 应绘制所划分的单元过程流程示意图,用于数据收集和计算。每个单元过程都应单独收集数据。单元过程流程示意图至少应包括以下几点:
——所定义的生命周期阶段;
——每个生命周期阶段各单元过程的输入和输出的原辅材料/能源消耗和产品/废弃物;
——明确系统边界内排除的任何过程。
5.3.3.3 单元过程的划分应区分实景单元过程和背景单元过程:
——实景单元过程一般为产品“生产阶段”的一个或多个单元过程,可包括主要原辅材料生产涉及的单元过程,特别是原辅材料一级供应商生产涉及的单元过程,以及主要原材料运输涉及的单元过程;
——背景单元过程可以是“原辅材料获取阶段”和“分销阶段”涉及的单元过程,可选用次级数据计算背景单元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
5.3.4 取舍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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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1 在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核算过程中,不应将有实质性贡献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排除在外。应量化至少 95%与声明单位相关的生命周期内预计会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即温室气体排放或清除量小于所评价产品温室气体总排放或清除估测值 1%的可予以舍去,但累计不应超过 5%。
注:当估测温室气体排放占比存在较大困难的时候,可采用原辅材料重量代替。当某种原辅材料重量占比不超过1%时可以忽略,累计舍去的重量不能超过原辅材料总重量的5%。
5.3.4.2 取舍准则不适用于有毒有害物质,任何包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均应列出。
5.3.4.3 舍去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应有书面记录。所选择的取舍准则对评价结果产生的影响应在评
价报告中做出解释。
6 数据收集与质量控制
6.1 数据质量要求
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时,应选取能满足评价目标与范围的初级数据和次级数据。应从以下方面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衡量数据质量。
——时段代表性:即数据的年份和数据收集时间段。在选择数据可获得情况下,优先选择最近年份及最具代表性时间段的数据。
——地域代表性:即收集数据的地理范围,例如地区、区域、国家。优先选择最具地域代表性的数据。若无法获取具有地理针对性的数据,则可使用通用数据或类似产品(或过程)的数据,并对数据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进行分析记录。
——技术代表性:针对某项具体技术或组合技术,优先选择对所评价产品具有技术代表性的数据。
——数据完整性:按照数据取舍准则,判断是否已收集各生产过程的主要消耗和排放数据,尽可能避免数据缺失,缺失的数据需在报告中说明;
——数据准确性:零部件、辅料、能耗、包装、原料与产品运输等数据需采用企业实际生产统计记录,环境排放数据优先采用环境监测报告;所有数据均有相关的数据来源和数据处理算法;估算或引用文献的数据需在报告中说明;
——数据一致性:每个过程的消耗与排放数据需保持一致的统计标准,即基于相同产品产出、相同过程边界、相同数据统计期;存在不一致情况时需在报告中说明。
6.2 数据收集要求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应收集系统边界内划分的所有单元过程的输入和输出数据,原辅材料获取阶段尽可能收集初级数据,无法获取初级数据的情况下,可收集次级数据。各生命周期阶段的数据清单参考表1。
表 1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评价各生命周期阶段数据收集要求
6.3 数据质量评价
应对单元过程、生命周期阶段及产品碳足迹中涉及的次级数据的数据质量进行评价,数据质量评价
方法参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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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数据库的选用
6.4.1 产品碳足迹评价过程使用的数据库应满足以下要求:
——数据完整:数据库涵盖本标准规定的所有温室气体种类,数据库所提供的数据具有完整的全
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范围,数据库的每个数据集应有完整的文档和模型;
——方法科学:数据来源具有代表性,背景数据具有一致性,数据经评审确认;
——数据透明:数据库有公开的数据库指南,用于说明数据库开发的方法。
6.4.2 在数据库质量满足以上要求的基础上,数据库选用应遵循以下优先级:
——本地数据库;
——国家数据库;
——国外数据库。
7 碳足迹核算与评估
7.1 分配
7.1.1 在产品碳足迹核算过程中,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能涉及分配:
——同一单元过程生产多个产品或主/副产品;
——公用辅助设施的能源消耗分配到不同的生产线或单元过程;
——废水和废弃物处理过程(包括委外处理)温室气体排放分配到不同的产品。
7.1.2 应按 GB/T 24044——2008 中 4.3.4 规定的要求进行分配,分配过程应满足以下要求:
——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分配,可通过进一步分割功能单元或者扩展产品系统来实现;
——当分配不可避免时,工艺或产品系统的输入输出量优先使用多个产品的物理关系进行分配;
——当无法单独建立物理关系或者采用物理关系不适用时,系统的输入输出宜采用其他关系进行
分配,如根据经济价值进行分配,并应提供所使用分配关系的依据及计算说明;
注1:物理关系包括数量、质量、体积或能源含量(如热值)等;如产出多种产品(包括副产品)的同一单元过程
(如同一生产线),采用该单元过程或生产线的产品产量(如光伏组件产品的峰值发电量)进行分配。
注2:经济价值分配宜根据稳定的市场价格计算,一般采用年度平均值,在价格高度波动(如>100%)的情况下,使用
多年平均值,避免价格波动影响。
7.2 核算方法
7.2.1 系统边界内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的核算方法见公式(1):
式中:
CFP光伏组件——系统边界内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功能单位(kgCO2e/功能
单位);
E原辅材料获取加工——原辅材料获取加工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生产——生产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分销与安装——分销与安装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使用——使用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生命末期——生命末期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Q——系统边界内折算为功能单位的产量,量化单位根据功能单位确定。
注:可根据应用场景和使用目的纳入部分或全部生命周期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7.2.2 原辅材料获取加工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主要包括从自然界(或从生命末期阶段再生)获取到加
工为工业初产品所用原材料(含运输)及对应过程废弃物处理所产生的碳排放量,计算见公式(2):
式中:
E石油和煤开采——煤炭、石油等资源开采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运输过程,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
当量(kgCO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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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石油和煤加工——生产无烟煤、石脑油、烯烃等石化化工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上游运输过
程,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矿产开采——石英砂、铁矿、铝矿、白云石等矿产开采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运输过程,单位
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矿产加工——矿产加工为硅锭、铝锭等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上游运输过程,单位为千克二氧
化碳当量(kgCO2e);
E主材生产——电池片、光伏玻璃、胶膜、背板、铝合金边框等原材料或半成品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
放量,包括上游运输过程,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辅材生产——汇流条、互联条、焊带、接线盒、助焊剂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上游运输过
程,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包材生产——包装材料生产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上游运输过程,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
(kgCO2e)。
注:可根据应用场景和使用目的纳入部分或全部单元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7.2.3
光伏组件生产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主要包括电池片、边框、胶膜等零部件制造和组件制造过
程中,因使用电力、热力、燃料(包含运输)等能源和水资源及物料消耗产生的排放等,计算见公式(3):
式中:
j——代表能源消耗产生的排放、物料消耗产生的排放、工艺过程产生的排放等排放类型;
p——代表温室气体的种类;
ADi,j,p——生产阶段单元过程i中,j类排放源p种温室气体的活动水平数据;
EFi,j,p——生产阶段单元过程i中,j类排放源p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因子,其中使用的电力排放因子应
为电力生命周期碳足迹因子;
GWPp——p种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值,需使用IPCC最新发布的气候评估报告(Assessment Report,
AR)中的GWP值。
7.2.4 光伏组件分销与安装阶段包括运输、存储和安装过程等,计算见公式(4):
式中:
ADi——产品分销与安装阶段的活动水平数据,包括运输过程、存储过程和安装过程的能源消耗量
周转量等;
EFi——产品分销与安装阶段的排放因子数据,包括各类能源及运输周转量等的排放因子;
n——光伏组件分销阶段运输、存储和安装方式的种类。
7.2.5 光伏组件使用阶段包括维护、维修阶段能源、资源、物料及对应废弃物处理等过程,计算见公
式(5):
式中:
ADi——使用阶段清洗维护、部件维修等过程的能源、资源、物料、废弃物等消耗和处理量,单位
为千瓦时(kWh)或千克(kg)或立方(m
3)或吉焦(GJ)等;
EFi——第i种维护维修方式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kgCO2e/kWh或kgCO2e/kg或kgCO2e/m
3或
kgCO2e/GJ等;
n——光伏组件使用阶段运维方式的种类。
ADj——使用阶段无法回收的废弃物第j种处理方式的质量,单位为kg;
EFj——第j种处理方式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kgCO2e/kg;
m——光伏组件使用阶段无法回收的废弃物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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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光伏组件生命末期阶段碳排放量主要包括拆解、焚烧、填埋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计算见公式(6):
式中:
ADi——生命末期阶段拆解、运输及处置过程能源或资源的使用量,单位为千瓦时(kWh)或千克(kg)
或立方(m
3)或吉焦(GJ)等;
EFi——第i种能源或资源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kgCO2e/kWh或kgCO2e/kg或kgCO2e/m
3或
kgCO2e/GJ等;
n——光伏组件生命末期阶段拆解、运输及处置拆解过程能源或资源使用种类;
ADj——生命末期阶段无法回收的废弃物第j种处理方式的质量,单位为kg;
EFj——第j种处理方式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kgCO2e/kg;
m——光伏组件生命末期阶段无法回收的废弃物处理方法。
7.3 结果评估
7.3.1 碳足迹分析过程的可靠性评估
碳足迹分析过程的可靠性评估应符合GB/T 24044——2008中4.5.3的要求,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开展:
——完整性检查:评估生命周期清单数据,确保目标、范围、系统边界和质量标准完整,包括过程覆盖的完整性和输入/输出覆盖范围完整性;
——敏感性检查:对碳足迹研究的每个阶段进行结构敏感性检查,包括目标与范围的定义、生命周期清单和排放因子影响评估;对重要输入、输出和方法选择进行敏感性分析,包括分配程序,以了解结果的敏感性和不确定性;
——一致性检查:评估假设、方法和数据质量考虑因素在整个碳足迹研究中的一致性程度。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可用于后续碳足迹评价的迭代改进。
7.3.2 识别产品碳足迹的主要贡献阶段和单元过程
识别分析主要从下面两个方面着手:
——生命周期阶段;
——单元过程。
产品碳足迹贡献分析方法和示例参见附录C。
通过购买碳汇、碳信用等开展的碳抵消,不纳入产品碳足迹核算的系统边界,但可以作为额外的环境信息单独报告。
8 产品碳足迹报告
8.1 报告内容
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对基本信息、目标与范围、数据收集、数据质量控制、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结果及建议的描述,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模板参见附录D。
8.2 记录与保存
应对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支撑资料进行记录和保存,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边界、单元过程、排放因子、活动数据来源、原材料的识别、碳存储、分配依据、取舍说明等。上述信息应以适于分析和核证的格式被记录和保存,至少保存三年。利益相关方所提供的可能包含生产活动的保密信息具有被保护的权利。
9 产品碳足迹核查
9.1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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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产品碳足迹报告或其中的部分资料被用于任何形式的对外披露时,包括与其他组织生产的功能单位相同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比较时,宜开展产品碳足迹核查。
9.2 核查内容
产品碳足迹核查需要确定整个评价过程(包括数据收集方法、核算方法、评价方法等)符合本文件或特定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的规定,碳足迹核算和评价结果公正、准确。
9.3 核查过程
核查过程主要包括核查策划、核查活动执行、核查活动完成、独立复核和出具核查意见,核查过程应符合ISO 14064-3:2019的要求。核查机构应符合GB/T 27029及ISO 14065的要求。
9.4 核查方法
核查宜采用以下方法:
——文件评审: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主要包括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评价技术内容和计算中使用的主要数据等;
——现场审验:查看现场排放设施和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询问现场工作人员,应多采用开放式提问,获取更多关于评价过程的信息;初级数据的验证应调研数据所涉及的生产现场;
——模型验证:模型验证可以在生产现场或远程开展,通过重新计算验证或抽样以确认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应核
查碳足迹核算使用的模型(软件)、建模结构、基础数据等,确认与产品碳足迹报告的一致性。
9.5 核查结论
9.5.1 当文件、数据或现场信息证明该产品碳足迹评价过程及报告内容均无实质性错误,且符合相关准则要求时,核查结论为“通过核查”。
注:根据ISO 14064-3:2019中的3.6.17,实质性错误指可能对利益相关方决策产生影响的一个或若干个累计的误差、
遗漏或错误解释。
9.5.2 当文件、数据或现场信息证明该产品碳足迹评价过程及报告内容均无实质性错误,但不完全符合相关准则要求需进行修改时,核查结论为“整改确认后通过核查”。
9.5.3 当文件、数据或现场信息证明该产品碳足迹评价过程及报告内容存在实质性错误,或不符合相关准则要求时,核查结论为“不通过核查”。
9.5.4 当无法根据已收集文件、数据或现场信息得出核查结论,如信息不透明或没有充分的文件、数据与记录,无法出具核查结论时,可不出具核查结论。
10 产品碳足迹披露
10.1 披露形式
产品碳足迹披露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产品碳足迹披露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
——产品碳足迹报告;
——产品碳足迹标签;
——产品碳足迹声明;
——其他披露形式。
若采用产品碳足迹标签或产品碳足迹声明的形式,应同时出具产品碳足迹报告。
10.2 披露内容
10.2.1 披露内容应包括经核查的产品碳足迹的目标产品、产品信息、功能单位、系统边界、温室气体排放量化结果、核查机构和有效期等信息。
10.2.2 产品碳足迹声明应明确所采用的符合性评价的类型,声明类型包括以下三种。
——独立的第三方核查:组织应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按本标准要求对产品碳足迹评价结果进行核查,经核实证明符合本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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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核证:若组织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以外的其他方进行产品碳足迹评价结果的核证,则组织应确保其他方核证机构有能力满足相关规定与要求。
——自我声明:产品制造商对产品碳足迹评价结果进行验证,声明产品碳足迹评价符合本标准要求,自我声明应符合 GB/T 24021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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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A
(资料性)
光伏组件产品生命周期阶段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活动
表 A.1 光伏组件产品生命周期阶段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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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B
(规范性)
数据质量评价
B.1 数据质量评分
根据数据代表性差异对单元过程输入数据、单元过程碳排放、生命周期阶段碳排放和产品碳足迹的数据质量进行评分,设定分值分别为1分、2分、3分、4分、5分,具体评分要求见表B.1。对于质量较差的数据应进行敏感性分析或不确定性分析,例如通过敏感性检查说明产品生命周期忽略的现场数据可能对最终结果造成的影响,说明现场数据的选择与处理、数据库数据是否符合本文件的要求。数据质量属性包括以下方面:
——地区性:地区性的数据来源优于中国平均数据来源,中国平均数据来源优于其他国家数据来源;
——原料种类:使用相同原料生产的数据优于使用不同原料生产但产品相似的数据;
——能耗种类:能耗种类及比例相同或相似,其相关数据质量越高;
——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工艺和设备相同或相似,其相关数据质量越高;
——年份:数据年代越贴近现实,数据质量越高。
表 B.1 数据质量评分表
B.2 单元过程输入数据的数据质量
单元过程输入数据(次级数据)的数据质量得分由公式B.1计算得到。
式中:
i——单元过程输入数据(次级数据)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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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单元过程第 i 个输入的数据质量得分;
U1——输入的次级数据在地区性方面对应得分;
U2——输入的次级数据在原料种类方面对应得分;
U3——输入的次级数据在能耗种类方面对应得分;
U4——输入的次级数据在生产工艺和设备方面对应得分;
U5——输入的次级数据在年份方面对应得分。
B.3 单元过程碳排放数据质量
单元过程碳排放的数据质量得分由公式B.2计算得到。
式中:
unit.i——单元过程编号;
n——单元过程所包含的输入数量;
Ci——单元过程第i个输入产生的碳排放量。
B.4 生命周期阶段碳排放数据质量
生命周期阶段碳足迹的数据质量得分由公式B.3计算得到。
式中:
stage.i——生命周期阶段编号;
n——生命周期阶段所包含的单元过程数量;
Cunit.i——第i个单元过程碳排放量。
B.5 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
根据目标和范围定义的产品碳足迹的数据质量得分由公式B.4计算得到。
式中:
n——产品碳足迹所包含的生命周期阶段数量;
Cstage.i——第i个生命周期阶段的碳排放量。
B.6 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分级
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等级共分五级,根据上述公式B.1~B.4计算得到产品碳足迹或生命周期阶段的
数据质量得分确定,具体定义见表B.2。
表 B.2 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等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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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C
(资料性)
产品碳足迹贡献分析
C.1 识别最相关生命周期阶段
最相关生命周期阶段是指将每个阶段对产品碳足迹的贡献从大到小进行加和,各阶段的贡献之和至
少达到80%的阶段。允许在最相关的生命周期阶段列表中添加更多的生命周期阶段,但不能删除其中的
任何生命周期阶段。在产品的所有生命阶段中,至少应包括本文件5.3.2中规定的生命周期阶段。
如表C.1的示例所示,按照对产品碳足迹贡献率由大到小排序,其中原材料获取、生产、分销三个
阶段的贡献率之和为84%(超过80%),则这三个阶段被识别为与该产品碳足迹最相关的生命周期阶段。
表 C.1 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对碳足迹的贡献分析(实例)
如果产品“使用阶段”的碳足迹贡献率占比在50%以上,最相关生命周期阶段的贡献率之和至少达到“使用阶段”的碳足迹贡献率与除“使用阶段”外的其他所有生命周期阶段80%的碳足迹贡献率之和。
C.2 识别最相关的单元过程
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发生的相同过程(如运输、用电)应分别核算,发生在同一生命周期阶段的相同过程应合并计算。碳足迹报告中应报告最相关过程的列表,及其相应的生命周期阶段(可能是一个或多个生命周期阶段)和贡献率(%)。
将各单元过程对产品碳足迹的贡献率从大到小排序,并从大到小累加直到贡献率首次超过80%,此时累计的单元过程就是最相关的单元过程。
如表C.2的示例所示,按照对产品碳足迹贡献率由大到小排序,其中过程B、C、E、G四个单元过程的贡献率之和为86.4%(超过80%),则这四个过程被识别为与该产品碳足迹最相关的单元过程。
表 C.2 各生命周期阶段不同单元过程对碳足迹的贡献分析(示例)
如果产品“使用阶段”的碳足迹贡献率占比在50%以上,最相关单元过程的贡献率之和至少达到“使
用阶段”的碳足迹贡献率与除“使用阶段”外的其他所有生命周期阶段80%的碳足迹贡献率之和: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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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单元过程清单包括“使用阶段”单元过程和除“使用阶段”外其他所有生命周期阶段确定的最相关单
元过程,如下表C.3所示。
表 C.3 选择在哪个生命周期阶段级别上确定最相关过程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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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D
(资料性)
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模板
××××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
一、基本信息
1.1 产品基本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功能描述。
1.2 制造商基本信息
1.3 联系人信息
二、目标与范围
2.1 评价目标
2.2 评价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对目标产品、功能单位/声明单位、系统边界、取舍规则等描述。
三、数据收集与质量控制
3.1 原辅材料获取加工阶段
3.2 生产阶段
3.3 分销与安装阶段
3.4 使用阶段
3.5 生命末期阶段
3.6 数据质量评价
四、产品碳足迹核算
包括但不限于对产品碳足迹核算数据、核算方法、核算结果的描述。
五、评价结果及建议
5.1 产品碳足迹评价结果
包括但不限于碳足迹分析过程的可靠性评估、识别产品碳足迹主要贡献阶段和单元过程、本次评价的局限性以及未来的改进措施的描述。
5.2 产品碳足迹改进建议
包括但不限于对重点环节提出温室气体减排改进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