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首例个人电站正式发电,许多市民很感兴趣,纷纷打电话咨询相关申报事宜,其中两个问题成为焦点:屋顶装太阳能电池,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会不会被拆除?屋顶的产权应该是居民共有,发电效益是否也该共享?
市城管委法制处相关负责人解释,类似于高松这样的个人“电站”,属于专项设施,主管部门应该会颁发给他一个许可证。从目前情况看,高松向武汉供电公司申报,并获准安装、验收、并网发电,拿到了入网许可证,不属于违法建设,城管部门不会去拆除。
3月1日,国家电网正式实施《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鼓励个人利用新能源发电并接入国家电网售电。2年前就有此想法的高松得知此消息后振奋不已,他觉得“节约环保,还可自己卖电”。
3月15日,高松提交了个人光伏发电项目申请,7天后获得武汉供电公司批准,装机容量为4500瓦。接下来,高松远赴马鞍山,花3.3万元买回太阳能组件,经历了安装调试等一系列前期准备。“所有事务都推了,就忙这一件事”。
个人发电结算方式分电量全部上网、全部自用和余电上网三种模式,高松选择的是最后一种。“自家用不完后,就把剩余的电量卖给电网。”高松说,光照好的话,一个月可发电400度左右。
据了解,武汉电网还受理了2户个人光伏发电并网申请,报装容量在2000-3000瓦左右。
25分钟卖2度电
因为是顶楼复式,高松家的屋顶露台面积很大,目测超过50平方米。据了解,安装太阳能板对屋顶有一定要求,包括有坡度、屋顶最好朝南、能承重20公斤等。按高松测算,他家露台可装7000瓦左右的太阳能板,一年发电量大约7000度。
高松计划分几步走:先集中在露台一侧,将4块太阳能板搭在钢结构上做成太阳能遮阳棚,发电与遮阳两不误,另外几块太阳能板搭在斜顶上。“以后,发电需求大了,再把露台空着的部分慢慢填满。”
现在,高松家的楼顶一共安装18块太阳能电池组件,每块约1.6平方米,早上10时,太阳已经很毒,手摸在太阳能电池板上,只是微微发热。
与一般家用电表不同,高松家装了两块电表,其中一块在楼顶的入口处,另一个在一楼门栋里。武汉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向阳介绍,光伏发电后由逆电器转换,进入楼顶的电表,然后向家庭供用,电表显示出发电总量、自用电量和供给电网的电量。门栋的电表多了电网供电和家庭卖出的电量。
此前一直有说法,国家将对个人自发电进行电价补贴。就在昨日,高松的一位外地朋友给他透露了网上的一则消息,来源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据说个人自发电,每度电国家补贴0.6元。“如果这个政策真正实施,那我每发一度电还能倒赚,成本回收的年限又缩短了,我的屋顶可能很快就会铺满太阳能电池组件”。
昨日,向电网开始供电的屋顶“小电厂”正式发电。坐在高松的房间里,隔着一层楼板,听不到任何发电的声音。市供电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从专业角度来说,太阳能在屋顶发电,没有辐射。
前日,市供电公司已经提前上门,在高松家进行了电流电压的测试,电压是225伏至229伏之间,而电流,因为还没有正式发电没法测试,但应该是在正常范围之内。
市供电公司客服中心汉口分中心专门为高松家自发电安排了一位客户经理,昨日这位客户经理周俊表示,太阳能发电,电池组件没有辐射,发电时也没有噪音,“需要重视的是绝缘,防止漏电,这毕竟还是一个发电小工程”。
太阳能发电屋顶是一座小电厂,从安全性能而言,需要提高防漏电等级。昨日,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提醒,“要注意电缆的绝缘”。
据介绍,之前供电公司到高松家来验收时,发现了几个小问题,比如高松家的连接电缆没有固定,若被风吹动时会与周边的一些器件摩擦,“若摩擦到一定程度损伤了绝缘材料,就有可能产生漏电隐患”。
在正式并网发电后,每个月供电部门来抄表时,会对高松家的相关设备进行检测,其发电数据也会在后台进行检测,若电压有异常波动则及时检查。
个人自发电因为太阳光照不同,有时多,有时少,并不稳定。有市民担心,若并网后是否会引起电网的波动,造成停电?
武汉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向阳介绍,个人发电并网准入门槛很低,只要小区业主委员会签字同意、设备合格就可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供电部门在38个工作日内受理并调试验收。
他说,两块电表都被供电部门适时监控,个人发电和用电情况一目了然。此外,国家规定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承载力没有问题,且已安装了保护装置,不会对电网安全造成影响。
此前,供电部门派专人对高松自建光伏发电系统进行电能质量监测,分析研判光伏发电对配网电能质量的影响。经监测,空载电压在225伏—229伏之间,符合安全规定,周边用户用电也未受到影响。
不过,由于自发电和电网供电有自动转化瞬间,这对家用电器是否有影响,供电部门表示还需时间检验。
不过,对于楼顶建的个人光伏电站,因为涉及经营,向国家电网卖电,出现买卖关系,引发了产权归属带来的利益分配问题。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小区楼顶属于公共所有,在楼顶建设施,首先应由全体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决定是否实施。其次,对于单栋居民楼而言,顶楼住户利用楼顶建自发电系统,也是侵占了公共所有权,必须要这栋楼的业主全体来表决,商讨收益分配。
吴良涛说,目前高松在屋顶发电,所有的收益完全由自己获得,还没有出现同小区的居民干涉。若有人追究,要求分享收益或者认为影响了小区的正常生活要求拆除,高松很可能败诉。他提醒,市民如果也想在自家屋顶建电站,在产权属于住宅小区全体业主的情况下,需提请业主大会表决,以避免引起纠纷。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现在我们还原事情始末。
昨日11时28分,当供电员工完成验收并将开关打开时,硚口古田二路汉口春天一栋居民楼里,装在楼顶入口的电表转动起来,一楼的总电表与众不同的显出正、反两个总电量。历时38天后,武汉首个个人“发电站”正式并入武汉电网。
昨日,高松和他分成3组装在自家楼顶的18块太阳能电池板。
这座“发电站”的所有人是市民高松,装在他家楼顶的太阳能组件,预计月最高吸收太阳能发电量400度。成为“吃螃蟹”第一人,高松终于放下了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现在可以向电网卖电,就等着收电费了!”
高松家位于汉口春天7栋三单元6楼,是一个顶层复式楼,因为顶楼装着太阳能组件,在小区中显得相当特殊:屋顶南向安装的18块太阳能电池板,分布在三个斜坡上,每块约1.6平方米。
11时53分,记者在高松家门栋电表上看到,正向总电量8.49度,反向总电量2.02度。向阳介绍,这表示从11时28分至11时53分,个人向电网送电2.02度,也就是说,高松在25分钟内,向电网卖了2.02度电。
向阳还介绍,个人发电并网后,将优先使用个人发电,一旦家用电器负荷过大,超过个人发电负荷后,系统会自动转向,将电网电量输送给高松家。据了解,楼顶入口的电表与高松家电脑连接,他在外地用手机就可看到个人发电的情况,即发了多少电、自家用了多少和卖了多少等信息。
10年收回投资
昨日,高松向记者透露:个人“发电站”共花掉3.3万元,这仅是太阳能组件费,若包括人工费、路费等其他成本,约需4万元左右。何时才能收回成本,高松心里有一本账。
目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高松卖给电网的电价是0.43元/度,而他用电网的电价是0.573元/度,这种明显的“低卖高买”现象,并没阻挡高松的热情。“发电后可以抵扣用电量,特别是梯形电价中价高的部分”。
高松说,若按夏天高峰时期每月平均用电800度,实施阶梯电价计算,基础电费800×0.573=458.4元,二档递增电费220×0.05=11元,三档递增电费400×0.3=120元,月电费应是589.4元。
若自发电400度扣除,高松每月只需要向供电部门缴纳400度电费,仍旧按照阶梯电价计算,其基础电费400×0.573=229.2元,二档递增电费200×0.05=11元,月电费仅为240.2元。这就意味着,高松使用自发电后,规避了阶梯电价中的第三档电量,不用“多用电多缴费”。一年下来,高松可少交电费4000元左右,总成本约需10年收回,但不包括组件的耗损和维修等费用。